汝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04月02日10时至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关于车牌号豫DV7891,型号DHW645B(CRV-2.0)小型普通客车壹辆。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3月3日,型号为思威牌DHW645B(CRV-2.0),车辆识别代码LVHRE489295068974,发动机号为3068964,座位/排量为5座/2.0L,非营运,排放类型欧Ⅳ,仪表显示里程67288公里。年检有效期至2012年3月30日,交强险、商业险保险有效期至2011年05月13日。
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04月02日1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汝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顶山市财政局--市法院,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长安路支行,账号:6000136862090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4年04月10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顶山市财政局--市法院,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长安路支行,账号:600013686209016),并在2014年04月10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地址:汝州市广育路1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75-6886616,监督电话0375-2761110。
联系地址:汝州市广育路16号。
联 系 人:滕胜利 1393752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