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2日10时至2014年4月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鲁QVA050,型号为东南牌DN71黑色小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12月13日,保险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非营运,排量:1.5L,车外廓长/宽/高 :4420/1700/1415mm,燃料种类:汽油,发动机号SAQ5950,车辆环保标准:国Ⅳ。车辆外观未经报批已做了拉花等装饰。
起拍价:221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 :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25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外观未经报批已做了拉花等装饰,拍卖人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可能无法过户的后果。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4月4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北仑支行,账号:3930200104001287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4-86771768(业务部门)、 0574-86771703(技术部门),
监督电话0574-86771705。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网址:www.nbbl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4年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