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5日10时至2014年5月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FDF708名爵牌小型轿车一辆,发动机号:A020014731,车辆识别代号:LSJW24H34AS093071。经勘查该车已使用40个月,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14日,检验合格有限期至2014年12月。现场勘查车况如下:车身为黑色,车辆排量为1795ml,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61974公里;由于车辆停放过久导致电瓶没电后经搭电能正常启动,经检测发动机无异响,变速箱工作状况正常;转向系统灵敏;制动系统无跑偏现象;灯光系统、空调、音响系统使用正常;车身左前门有小块凹陷,后保险杠漆面有刮擦痕迹;其余与实际使用年份基本相符。
起拍价:5.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4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王利安同志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8602260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5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1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帐号:73339101831000011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6022606,86026202;
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33号;
网址: http://www.haiyan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