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峪路79-2栋2层1号商业用房拍卖
发布: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3-26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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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峪路79-2栋2层1号商业用房一处,面积570.60平方米,起拍价283.633848万元。(第三拍)
二、展样时间: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11日,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11 日15时前交纳56万元参拍保证金,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专户[ 收款户名: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30272011000972;开户行: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联社溪贸分社;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3)本法技委字第1152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4月11日15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报名登记地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6号建行楼1层1号; 电话:0414-3217222;
注: 1、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http://www.rmfysszc.gov.cn)
2、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3、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