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3日10时至2016年3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营建兵、吉羚所有的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原新浦区)海宁中路56-5号、56-6号房地产。
56-5号房地产评估价281.89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220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56-6号房地产评估价229.37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2、李红芹、营建军所有的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原新浦区)海宁中路58-3号房地产,评估价298.01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230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拍品介绍:拍卖对象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原新浦区)海宁中路56-5号、56-6号、 58-3号房地产;56-5号(所有权证号X00259818、建筑面积130.81平方米);56-6号(所有权证号X00238023、建筑面积106.44平方米)、58-3号(所有权证号X00252925、建筑面积150.74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建筑结构:钢混。房屋楼层:总17层,所在层数为1层。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水、电及交通与整体物业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 2月17日起至2016年 3月2 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三套房屋可以整体拍卖或每套房屋单价单独拍卖,整体拍卖,整体竞买者优先。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须有2人以上报名并参加竞拍),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3月24 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光明支行;帐号:11250188000055173)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提高转入额度,确保正常参加竞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连云港永正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连永正房估字(2015)第LYG0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18-85295376王法官 0571-88158198(淘宝网)
监督电话:0518-85295132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15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