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4月27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辽宁省新民市大柳屯镇大柳屯村门市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130㎡,房屋属性为商业,
拍卖保留价21.9648万元, 竞买保证金5万元。
( 第三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沈大东区天后宫路105号本公司拍卖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4月2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新民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新民市支行营业部;账号:06-110701040000093),并于2016年4月26日前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4868858 13304000938 秦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05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13998159815
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