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溉总渠管理处报废资产转让
发布:江苏产交所
拍卖时间:11-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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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拥有的水轮机组等报废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SYCQ14043-JSZC14025-1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批准文号:苏财资〔2013〕165号、苏灌发〔2013〕74、75、76号 批准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7月17日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4年11月21日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
标的物 概况 | 本次转让包括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下属江苏省运东闸管理所、江苏省运西分水闸管理所、江苏省阜宁腰闸管理所、江苏省高良涧闸管理所等单位处置的水轮机组等报废资产一批(详见标的物概况),其中江苏省高良涧闸管理所仅转让4台水轮机组。所有处置资产具体状况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财评报字(2014)NJ第106、107、108、109、110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12月31日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53万元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本次转让标的物并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本次转让标的为拆除报废物,受让方受让后对转让标的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分拆。 四、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再过磅、清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 五、《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拟处置下属江苏省高良涧闸管理所部分固定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财评报字(2014)NJ第107号)所列的4台水轮机组在本次转让范围,其它所列设备均不在本次转让范围。 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
转让参考 价格 | 17.6万元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需承诺: (一)资金来源合法,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保证一次性付款; (二)本次收购行为不存在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情形; (三)使用转让标的符合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提出的受让申请,是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标的现状下作出的受让申请。 |
备查文件 | 一、江苏省财政厅等单位批复(苏财资〔2013〕165号、苏灌发〔2013〕74、75、76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财评报字(2014)NJ第106、107、108、109、110号); 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苏财评备〔2014〕28-1、28-2、29、30、31号)。 |
其他说明 | 一、现场查看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查看联系人:朱女士(0517-85964026)。 二、竞价方式:网络报价。 三、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11月21日17时前,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竞价申请。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报名材料(邮寄材料的报送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原件);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6)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材料: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原件); (3)《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4)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汇至交易所银行账户,户名: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帐号:76490188000126370;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20号(以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三)提交竞价申请:登录网络报价系统(http://www.jscq.com.cn/bao jia.php),注册竞买人账户,并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 四、竞价开始时间:2014年11月25日9:00起(以网络报价系统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五、报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分为两个报价时段,即定时报价时段和连续报价时段。 (二)定时报价时段: 1. 转让标的定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9:00,定时报价时长为24小时,至2014年11月26日9:00起,转让标的结束定时报价。 2. 定时报价阶段最小加价额为0.0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三)定时报价时段结束,自动转入连续报价时段,连续报价时段最小加价额为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 (一)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逾期未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的; (四)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意向受让方资格一经确认,即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中各项内容,了解并认可《成交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交易所竞价相关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56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