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四公司报废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GY2014012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4.12.11至2014.12.17 | 转让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四公司 |
标的所在地区 | 山西太原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 |
项目挂牌价 | 48.6856万元 | 项目保证金 | 15万元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情况 | 标的名称 | 报废资产(推土机、挖掘机、炉顶吊等设备) | |||||
设备状态 | 已报废 | ||||||
设备详情 | |||||||
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四公司 | |||||
注册地 (住所) | 山西太原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茂 | ||||||
经济类型 | 国有 | ||||||
注册资本金 | 17700万元 | ||||||
所属行业 | 电力 | ||||||
内部决议类型 | 会议纪要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资格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5、报名人应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不允许代为支付; 6、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来我中心审核】。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电子报价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参与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6)转让设备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 意向受让方须: (1)合法经营,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购设备的搬运、拆除工作。 | ||||||
特别告知
| 1、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买受人买受后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设备搬运、拆除对技术水平有相应要求,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搬运、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搬运、拆除的顺利进行,最终买受人需交纳 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给转让方,(在所转让设备成功搬运、拆除、清理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需无息返还); 4、自买受人进场搬运、拆除设备之日起,设备(及设备存放现场)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爆破、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搬运、拆除期限: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6、自最终买受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自行承担相关保管、拆除、运输、爆破、清理等的责任与费用,一切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号:351900659910902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所属部门 | 国有产权部 | 传真 | 0351-4086656 | ||||
项目经理 | 王晓敏 | 联系电话 | 18653350945; 0351-2143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