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5日10时至2015年4月1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变卖标的:卢建苗所有的一批动产(详见评估明细表,实物以交付为准)。
评估价:22.0535万元,变卖价:14.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8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交付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年月、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4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0204016000004479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4-63912732、0574-63912587,监督电话:0574-639127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