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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唯一住房将被拍卖老赖还欠款不再躲猫猫

来源: 常州武进拍卖   发布时间: 2014-06-03 11:28:01 点击量:

    老赖李某欠朋友11万元,经对方多次催要,拒不还付,被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后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依然不履行调解书义务的李某又被朋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躲猫猫”逃避法院执行,黄岛法院将李某的住房进行拍卖,李某以住房是他的唯一一套住房为由,要求法院中止执行,并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法院终将老赖制服。
  老赖欠债不还
  李某分别于2007年12月24日和2008年2月4日向朋友借款7万元和3万元,双方当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但到这两笔借款到期后,经朋友多次催要,李某都拒绝还付。李某就这样成了“老赖们”的一员。2008年12月9日黄岛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李某被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黄岛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李某与朋友达成协议:李某须在2009年7月12日前支付所欠朋友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10000元。李某同意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按了手印。
  老赖玩起“躲猫猫”
  协议签订后,李某却拒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还是不向朋友还钱。朋友无可奈何,只好又向黄岛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李某东躲西藏,拒不还钱,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以为这样就可以躲避法院执行。最终,黄岛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李某的唯一一套住房,并依法委托有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了评估。见法院动了真格的,李某就慌了。重重压力下,李某终于露面,提出不要拍卖其住房,并在几天内将欠款还清。
  拿“唯一”住房说事
  几次三番做出还款承诺的李某此时还存在侥幸心理,他委托律师向黄岛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处置的房屋是他及其被抚养人的唯一一套住房,要求法院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对此,黄岛法院及时对李某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法院认为:李某所欠的债务为11万元,房屋评估价值达58万元,差额为40万元,在黄岛区,该差额40万元能够保障李某和他所抚养家属的生存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的规定,黄岛法院裁定驳回李某的执行异议。当时李某还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青岛中院裁定驳回了李某的复议申请 。这回李某这个老赖可真慌了神儿,急匆匆赶到黄岛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称自己想还钱,请求宽限几天,暂缓拍卖房屋。近日,经历了诉讼和执行程序后,李某终于向朋友支付了本金、利息等共计11万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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