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改善和提升沧源人民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采取公办民营、合作办医的方式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中心卫生院、勐省农场医院的人员、资产进行整合,组建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同时加挂勐省镇中心卫生院牌子,一并承担公共医疗服务职能。现对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招标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
一、转让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局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整合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中心卫生院、勐省农场医院组建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建设目标:竞得人按照二级乙等医院标准自主建设经营,但必须继续承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三)经营性质: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建成运营后,仍属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其监督管理。
三、经营期限:30年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社会自然人;
(二)参与竞价的企业或个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报名者在报名时须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否则报名无效(现金或转帐均可)。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全额返还(不计息);竞得人的保证金将作为建设保证金。按医院改造、扩建进度逐步返还40%,2年内进行达标验收,合格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不合格扣留20%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个人;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公立医疗机构在职或因病退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同意并履行《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组建方案》相关规定。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原件等资料(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政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 9月17日至2012年 11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竞价交易时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报名人!
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凡与本次转让项目有关的事宜请联系:
转 让 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局
承 办 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亚太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沧祥 赵芬芬 谢云裳
联系电话:13578309079、 0883-7121291、13759305950 0871-3140133、15969524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