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14日10时至2015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5幢404室非住宅房产
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5幢404室,房屋建筑面积120.1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1平方米。采荷嘉业大厦5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高层写字楼,房屋总层数地上22层,地下1层,估价对象位于第4层。估价对象建筑物外墙干挂花岗岩局部铝板饰面,内部已进行一般办公装修,地面铺设强化地板,铝塑板吊顶,部分乳胶漆墙面,部分木制护墙板饰面,朝向西,通风、采光情况一般。估价对象原与采荷嘉业大厦5幢402室打通使用,现用铝合金隔断进行了分隔。估价对象房屋建成于2007年,建筑物建筑质量一般,维修、保养和使用情况一般。目前无人使用。
评估价:210万元,起拍价:107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拍卖可向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公司或个人贷款支持。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咨询电话:0571-85357890(雷)、0571-85177987(王),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55-15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电话:0571-85802054(张)、0571-85805930(陈),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88号。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银行办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14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自行前往。看样日期2015年5月11日上午,联系人项先生,电话1395717801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5日15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81667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87222470。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