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秋波与陈闹祥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陈闹祥的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石江村屋场的房地产(丰府集用(2005)00207510号、粤房地证字第C4473346号)一栋进行评估、拍卖(建基面积78平方米,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经摇珠,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753-2284919
联系人:钟志文 赖梓琼
二、委托拍卖标的物: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石江村屋场的房地产(丰府集用(2005)00207510号、粤房地证字第C4473346号),建基面积78平方米,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
三、委托拍卖标的物方式:整体拍卖;
参考价:人民币406990.00元;
标的物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两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石江村屋场的房地产现场;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陈闹祥。
四、拍卖会举办时间: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
拍卖地点: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公司地址:梅州市三横街中一大厦(市政府对面)八楼 。
五、竞买人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凭有效证件于拍卖会前一日到广东中一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交纳与退还方式:交付保证金截止日期:2013年7月15日下午4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户名: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梅龙支行,账号:44194201040019887)。退还保证金直接与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六、拍卖公司拍卖公告发布报刊:《梅州日报》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发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钟志文 赖梓琼 联系电话:0753-228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