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秀水山庄彩云园22幢2单元101室房屋:建筑面积259.6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15㎡,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权证号:天台国用2011第04225号),起拍价358万元,参拍保证金35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6月26日下午4时止。本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竞买者须在2013年6月26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2、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凭法院收款收据及身份证等(或传真至84292661)到黄岩金顶大厦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4时前(工作时间);未中拍者由本人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四、联系方式:13606825301 84292661 法院监督:81309075 81309111 工商监督:8388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