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椒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椒江碧海明珠花园53幢2单元902室毛坯房及车房一间,国有出让,房屋建筑面积137.65 ㎡,车房8.74㎡,起拍价115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于2013年8月13日前(工作时间)向椒江法院缴纳保证金(开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 农行台州解放路支行,帐号: 910201040001003),持银行缴款凭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椒江区星明路9号(或传真至88831110预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2013年8月14日(工作时间)。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拍卖方式:设保留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最高者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为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8971188 8829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