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4日上午9: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招远市金晖花园C座331号楼房一处,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产建筑面积为201.1㎡,招房权证开发字第5642003540号,住宅。评估价873933.29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3日11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招远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招远市支行,帐号:15-365101040006293),并于2013年9月3日15时前凭保证金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4238077 13184017799 刘女士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63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8237020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