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2月13日10时至2014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赣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7I9FjM&user_id=1934737396,户名:赣榆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系位于赣榆县青口镇华中路时代广场D幢3层301号房地产。东至步行街商住楼,南至步行街道路,西至步行街商住楼,北至步行街道路。宗地级别属于赣榆县商业一级地,内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
该房产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3,拍卖房屋所在层数:3,产别:私有房产,设计用途: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Q00010454,建筑面积为765.18平方米,含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附记:证书编号为00011958。主体结构维修保养良好,成色好,使用状况良好,现作为宾馆及其他利用,宾馆内贴有墙纸,地面铺设地毯,屋顶立邦漆粉刷,整体浴室,室外走廊瓷砖地面,物业管理一般。
起拍价:263.078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月21日起至2014年2月11日1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2月11日,有意者请与赣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符合第三条要求)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2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赣榆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721010120100010696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18-86293002 0571-88158198(淘宝网)
手机:15161371200(韩法官) 15161367604(曹法官)
监督电话:0518-86293018
联系地址: 江苏省赣榆县青口镇环城南路西段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赣榆县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