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2月13日10时至2014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苍南县灵溪镇康乐路541号(现门牌号为58号),房屋两证齐全,房屋权属所有权证号为苍房权证苍字第00022620号,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94.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苍国用(2000)字第01-0281号,批准使用期限为柒拾年,土地使用权面积44.8平方米。房屋为4层落地房,主体系混合结构。房屋水、电、卫设施齐全。房屋一层已租赁(租期到2016年3月10日)。三层卫生间系后期搭建和顶层面积共约50平米。房屋周边市政配套设施较齐全,附近有苍南县政府人民医院、华府百货、灵溪三中、灵溪一中,交通和生活较便捷。
起拍价:13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月22日起至2014年2月12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方式:0577-6388991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该标的有涉的相关优惠减免政策由买受人享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24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路26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