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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莲花山路112㎡住宅含装修拍卖

发布: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5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刘振贤 关注: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莲花山路700弄16号102室(详见标的调查表)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物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9月15日10时至2016年9月16日10时;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9月21日10时至2016年9月22日10时;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时至2016年9月28日10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三、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不对外公开,可能与起拍价不一致。
    起拍价:第一次:30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第二次:27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第三次:25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须2个以上竞买人报名方可成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成交之日起二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通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07149010400004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910106,
    监督电话:0513-68910017  。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碧华路。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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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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